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在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指導下,由法治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之后,法治日報社聯(lián)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將筆端對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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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四條 經濟困難的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qū)域經濟發(fā)展狀況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確定,并實行動態(tài)調整。
鄧永良,廣西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
作品多次參加書法比賽,獲“生態(tài)龍城”全國書法大賽銅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