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檢察理論研究 為檢察工作高質量發(fā)展提供理論支撐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張軍
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緊盯事關檢察事業(yè)長遠發(fā)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不斷加強和深化檢察理論研究,研究的廣度深度不斷拓展、成果不斷豐富、力量不斷壯大,為新時代檢察工作創(chuàng)新發(fā)展提供了有力理論支持。這兩年檢察理論研究工作發(fā)展、提升,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最高檢2019年8月專門制定《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檢察理論研究的時代使命、基本要求、研究重點等方向性問題,為檢察理論建設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緊扣經濟社會發(fā)展對司法檢察工作的新要求,著力加強內設機構改革、檢察權運行監(jiān)督制約機制內在規(guī)律研究,深化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網絡犯罪、企業(yè)合規(guī)等重大實踐問題的理論研究,形成了一批理論聯系實際、前瞻性強、指導性好的優(yōu)秀檢察理論研究成果;三是圍繞司法檢察實踐所需,針對性搭建研究平臺,建立網絡犯罪研究中心、司法案例研究院,推動檢察學研究會在原設基礎理論、刑事執(zhí)行檢察、未成年人檢察3個專業(yè)委員會基礎上,新設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和案件管理5個專業(yè)委員會,打造了一批新型檢察智庫;四是充分借助外腦,與22家法學院校、研究機構共建檢察研究基地,建立與知名法學期刊經常性聯絡機制,完善法學專家到檢察機關掛職交流機制,積極主動為深化司法檢察研究提供數據、案例支持,形成了檢察理論建設的內外合力;檢察理論研究成果為立法、執(zhí)法、司法,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了重要理論參考、支持。這些成績的取得,根本在于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學指引,是檢察官群體、從事檢察理論研究人員胸懷使命、辛勤工作、筆耕不輟的結果,與法學界攜手、助推、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廣大專家學者始終高度關注新時代、新發(fā)展階段檢察工作,積極參與、促進、帶動檢察理論研究工作,把火熱的檢察實踐、檢察改革和鮮活的檢察案例作為推動理論創(chuàng)新、繁榮學術研究的源頭活水,深化研究、分析論證、總結提煉,源源不斷產生新的研究成果,為新時代司法檢察工作創(chuàng)新發(fā)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問題是工作的導向。對照以檢察工作自身高質量發(fā)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的目標要求,檢察理論研究總體還是跟不上,理論供給與實踐需求不適應,理論研究工作發(fā)展不平衡。做好新發(fā)展階段的檢察理論研究工作,根本要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續(xù)深化、更新理念,錨定正確研究方向,圍繞服務高質量發(fā)展的目標,切實找準理論研究的著力點和切入點,更加積極主動擔當作為,服務、引領與時代同步蓬勃發(fā)展的檢察實踐。
一、檢察工作身處“變局”之中,檢察理論研究必須跟上、適應進而走向引領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實踐沒有止境,理論創(chuàng)新也沒有止境。當前,中國大發(fā)展與世界大變局同步交織、相互激蕩,我國正值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局起步之時,又逢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疊加,經濟社會發(fā)展內部條件和外部環(huán)境都在發(fā)生深刻復雜變化。尤其是進入新發(fā)展階段,面對高質量發(fā)展對高水平法治保障的要求,面對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huán)境等方面更趨多元多樣的需求,法治產品、檢察產品“好不好”的問題更鮮明、更突出擺在我們面前。
理論是實踐的先導、行動的指南。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實踐第一的觀點,不斷推進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chuàng)新”。形勢、環(huán)境、任務、要求的變化,使得檢察工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理論上的支持,以引領、助力檢察人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越是實踐中急需解決的問題,越要在理論上作出回答。實踐中的彷徨、困惑,無不與理論建設跟不上有關。每年全國兩會,都有代表委員富有遠見地提出建議,希望我們重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理論研究。盡管檢察理論研究工作取得明顯進步,但還沒有普遍重視起來。必須看到,近些年來,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司法檢察工作快速發(fā)展,步幅更大、影響深遠。相應的理論總結、闡釋、研究遠未跟上!比如,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檢察適用、公益訴訟訴前程序適用與效果評價、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等等,努力促進國家治理效能提升;針對網絡犯罪持續(xù)攀升,最高檢專設懲治網絡犯罪指導組,促進網絡綜合治理;組建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開展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體綜合司法保護試點;依法有序推進企業(yè)合規(guī)試點,促進“嚴管”制度化,不讓“厚愛”被濫用;改版檢察指導性案例,既指導辦案又向社會釋法;推行“案-件比”質效評價標準,完善業(yè)績考評機制,促進監(jiān)督辦案求極致,等等。所有這些,作為檢察新實踐、新舉措,社會廣泛認同、效果良好。怎樣理解這些工作創(chuàng)新是時代大背景下的“應運而生”?怎樣做到持續(xù)、深化發(fā)展?迫切需要從理論上去總結、闡釋、論證。在這方面,我們做得還遠遠不夠。
檢察理論研究工作存在的不足,根本還是認識問題、觀念問題,沒有認清檢察理論研究肩負的責任,沒有認清理論滯后與實踐創(chuàng)新之間的脫節(jié),是更深層、更實質的“跟不上”“不適應”!問題表現在面上,根子在思想、頭腦里。一定要正視問題所在、認清責任所在,關鍵就在“關鍵少數”!“關鍵少數”的認識跟不上,因此組織、推動理論研究工作跟不上。不僅是最高檢、省級院,也包括基層院。哪一級院甚至哪一個院沒有研究人才?有無脫穎而出的環(huán)境而已!鼓勵出人才、出成果的政策還待完善、落實。“意見”強調,“要鼓勵研究能力強的同志積極參加年會、培訓、申報課題和案例分析研討。對于高層次檢察理論研究人才,可以采取推薦研修、支持在檢察學研究會任職、參加科研成果評獎等方式,為其提供鍛煉機會和展示平臺。在干部選拔任用、考核中,要把是否有研究能力作為選任領導干部、遴選檢察官、擇優(yōu)晉升檢察官等級的重要參考,把檢察理論研究成果作為衡量檢察人員績效的一個重要方面?!边@些要求在落實中還有許多不足,“營造更好的檢察理論研究氛圍”還遠遠不夠!各級檢察院領導都應當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進一步增強深化檢察理論建設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組織廣大檢察人與專家學者們攜手,高度重視、積極開展檢察理論研究,進而引導檢察實踐產出更優(yōu)法治產品、檢察產品,更好地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更有力服務、保障。
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的正確方向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做好檢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是檢察理論研究的根本指引。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讓檢察理論研究始終沿著正確道路前行、發(fā)展!
(一)深刻把握檢察理論研究的政治性。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法治當中有政治,沒有脫離政治的法治。檢察工作是政治性極強的業(yè)務工作,也是業(yè)務性極強的政治工作。檢察理論研究是檢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從理論上深刻領悟為什么必須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絕對領導、怎樣更好地捍衛(wèi)黨的領導。有的同志研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檢察制度,動輒以西方法律、司法制度為坐標。對此,我們首先要有清醒的認識、理性的判斷,進而形成堅定的自信!我們抓檢察理論建設,首先必須把握根本、認清本質,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zhí)行力,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始終自覺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檢察理論研究,始終自覺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認識、研究、解決重大檢察理論和實踐問題,形成獨具特色、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規(guī)律的檢察理論體系。對鼓吹西方所謂“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和言論,要敏于辨識其本質、要害所在,旗幟鮮明抵制、有力有效批駁,堅決維護理論研究領域意識形態(tài)安全。
(二)深刻把握檢察理論研究的人民性。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貫穿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場。人民檢察為人民,必須把以人民為中心貫穿檢察工作包括檢察理論研究全過程。經濟社會發(fā)展、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對檢察工作的需求,就是檢察理論研究的著力點、動力源。比如,杭州“取快遞女士被造謠出軌案”。網絡時代侮辱誹謗的危害、對名譽權的保護能和幾封信、小字報、口口相傳的過去一樣嗎?新時代、新發(fā)展階段,老百姓維權門檻那么高、違法犯罪成本那么低,人民群眾何以感受公平正義?我們推動自訴轉公訴,不少法學專家撰文予以理論上的闡釋,這就是對檢察工作直接、強有力的支持,更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司法的促進!檢察人更應該自覺、深入從理論上加以探討、研究!經此一案,產生一批理論成果,今后再遇到類似案件,依法公訴不就順理成章了嗎?再比如,我們將人民群眾的訴訟體驗、當事人的實際感受納入案件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研究提出“案-件比”質效評價標準,僅僅是為了加強內部管理嗎?根本是為了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更高要求!“案-件比”的實證分析、研究成果已經有不少,學理、法理研究還要跟上,深入闡釋“案-件比”的政治、社會、法治意義。
(三)深刻把握檢察理論研究的系統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要整體謀劃,更加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加強檢察理論研究也要強化系統觀念,跳出檢察研究檢察。要深入思考和研究,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在國家治理大格局中,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檢察工作、檢察制度處于什么樣的位置,應該發(fā)揮怎樣的作用,踐行中還有哪些差距、怎樣跟上、進而引領?等等。檢察機關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事關人民權益。越是貼近百姓生活的“小案”,越能讓老百姓體會到司法的公平正義;越是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小案”,越關涉人心向背這個最大的政治。要深入研究檢察監(jiān)督辦案與厚植黨的執(zhí)政基礎的關系,從理論上探析、深化辦案與民生、辦案與民心的內在聯系,用理論引領、推動檢察辦案融通法理情,更加自覺助力實現監(jiān)督辦案“三個效果”的統一。隨著經濟社會關系更趨多元復雜,涉案刑事、民事、行政法律關系往往相互交織,對“四大檢察”的理論研究要有系統思維,研究某項業(yè)務不能不系統地考慮關聯效果,不能孤立地、局部地看問題;不僅“四大檢察”之間要融通,而且應當將司法與行政執(zhí)法乃至整個法治建設相融通,才能更好地促進檢察職能的發(fā)展,促進黨和國家法治事業(yè)的發(fā)展。
三、準確把握檢察理論研究重點,助推檢察工作高質量發(fā)展
新發(fā)展階段、新的征程中,要緊扣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fā)展這一目標,緊密結合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和檢察中心、重點工作,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切實找準檢察理論研究的著力點和切入點,在檢察實踐中彰顯、檢驗理論的指導作用。
(一)深化對人民檢察制度、規(guī)律和歷史經驗的研究。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黨創(chuàng)立人民檢察制度90周年。百年發(fā)展歷程,我們黨始終在探索運用馬克思主義關于國家與法的理論指導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建設。人民檢察制度發(fā)展歷史脈絡、規(guī)律經驗的深入研究基礎扎實,已形成一批重要成果。但相對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與法的制度建設,特別是進入新時代、新發(fā)展階段,“有法可依”問題總體解決后,“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問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檢察制度提出的新課題、形成的新考驗,我們從歷史中總結規(guī)律、尋找方法還不夠。一些時候、有的檢察工作是在推著干、干著看的“必然王國”中游歷,與時代的發(fā)展,與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huán)境等更高水平的要求不相適應。比如,隨著時代發(fā)展,法律監(jiān)督的內涵、外延應有怎樣的發(fā)展、深化?人民檢察獨特的成長背景、制度特征,與其他國家檢察制度根本區(qū)別在哪里,共性發(fā)展規(guī)律、可以相互借鑒的有哪些?又比如,法律監(jiān)督與偵查、審判、監(jiān)察機關之間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關系該如何認識、正確把握?再追問,什么是監(jiān)督?什么是辦案?如何更加自覺、自如地做到在辦案中監(jiān)督、在監(jiān)督中辦案?可以說,回答好這樣的時代之問、發(fā)展之問,我們對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的功能和定位,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內涵、本質的認識就更深一層,投身人民檢察事業(yè)發(fā)展、人民檢察制度成熟定型的“自由王國”就更進一步。為此,必須緊密結合百年黨史和90年人民檢察史加以研究、把握,在歷史演進中尋找發(fā)展脈絡,系統探究我國檢察制度發(fā)展規(guī)律、檢察職權配置規(guī)律和檢察活動基本規(guī)律,以更好地認識、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和發(fā)展規(guī)律,為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和檢察人的貢獻。
(二)深化對檢察實踐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的研究。實踐每向前推進一步,理論支撐就要跟進一步。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實踐中取得很好的效果。要深化這個領域的理論研究,通過理論認同進一步形成實踐共識。民法典實施賦予檢察機關更重責任,特別是民事訴訟范圍進一步擴大,相應民事訴訟監(jiān)督范圍也將擴大、難度增加,如何把民法典人格權保障等立法精神貫徹到“四大檢察”“十大業(yè)務”中去,有效保障民法典統一正確實施?我們提出行政檢察“一手托兩家”,針對一些行政訴訟程序空轉,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實踐效果很好,這項工作的法理依據該怎樣認識?維持形式上并無不當裁判的同時,促進行政機關調整原不當決定,爭議化解、訟爭平息,相關法律制度當如何完善?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作出新部署,強調要“拓展案件范圍”,實踐中獲得了充分認可。法律供給還在過程之中,各級檢察機關積極、穩(wěn)妥辦理群眾反映強烈的公益損害案件,法理上該如何深化規(guī)律性認識?所有這些,既是實踐發(fā)展、創(chuàng)新,當然也應當是理論研究的重點課題。檢察理論研究就要著眼于這些新的實踐和新的發(fā)展,不斷拓展深化。同時,要把能夠融入、引領檢察、司法、法治實踐作為檢驗理論研究成果科學性、合理性的重要標準,避免檢察理論研究“自說自話”“自我評價”。
(三)深化對檢察理念、檢察政策的研究。理念、政策是引領檢察監(jiān)督辦案的思想和靈魂。伴隨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司法檢察理念、政策都在不斷適應調整。比如,改革開放40多年來,刑事犯罪結構發(fā)生巨大變化。我們主動適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落實、踐行少捕、慎訴、慎押的司法政策。實踐中如何有效落實、正確適用,恰當把握追訴程序寬嚴適當與實體處理寬嚴適當的關系?又比如,在正當防衛(wèi)問題上,檢察機關嚴格依法處理了幾個影響性案件、發(fā)布“昆山龍哥案”等指導性案例“激活刑法正當防衛(wèi)條款”后,促進社會觀念深刻轉變,“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日益深入人心?!胺ú荒芟虿环ㄗ尣健钡膬群鞘裁??理論上的探討還需深化,結合辦理的一系列正當防衛(wèi)案件,深研有哪些司法規(guī)律應當探索、遵循?“不讓步”的把握為什么深得民心?理念的轉變、政策的落實不可能一蹴而就,形成共識和自覺更不容易,亟需通過理論的研究、引領去促進、去推動、去深化。再比如,黨的十九大以來,對標新時代人民群眾新期待,我們不斷深化檢察改革、優(yōu)化檢察管理,推動落實“案-件比”、業(yè)績考評機制改革,對檢察辦案產生了哪些深層次影響?促進了檢察官哪些方面履職能力的提升?對司法檢察事業(yè)發(fā)展,進而對檢察制度、司法制度的建設與發(fā)展將產生怎樣的影響?腳踏實地著眼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重大課題,檢察理論研究無止境!
四、拓寬思路、創(chuàng)新方法,提升檢察理論研究工作水平
檢察理論研究體現的是檢察“軟實力”。理論不強,檢察整體工作不可能強。各級檢察機關要從黨和國家事業(yè)、全面依法治國、檢察事業(yè)發(fā)展全局的高度,進一步拓寬思路、創(chuàng)新方法、健全機制,促進檢察理論研究工作蹄疾步穩(wěn),實現高質量發(fā)展。
(一)堅持走開放式研究道路,凝聚研究合力。檢察理論研究工作的高質量發(fā)展,離不開法學界的關注、支持和幫助,必須堅持開放、合作的道路、方法,充分調動法學界、實務界兩個積極性,構建“檢學研”一體化的理論研究格局。一要“建好群”。去年22家檢察理論研究基地共出版檢察理論相關著作18部,發(fā)表檢察理論研究文章111篇,報送專題研究報告27篇,但還有很大潛力,要進一步加強。檢察理論研究所要更好發(fā)揮法學理論與檢察實務聯系的橋梁紐帶作用,最高檢各業(yè)務廳室亦應把理論研究作為“己任”,主動、積極、務實參與,整理、匯總實踐突出問題,有針對性提出研究的方向、題目,為研究基地開展工作提供更實在、更精準、更良好服務。同時,每年要對研究基地建設進行一次系統的總結評估,效果不佳的就要督促;不能發(fā)揮作用,共同促改后效果不顯的要調換。各地檢察機關要充分借助研究基地、科研院校的資源優(yōu)勢和研究專長,建立健全長效合作機制,與法學研究機構、重點法學刊物建立更緊密的聯系。二要“用好網”。緊跟信息時代發(fā)展步伐,用好“檢答網”“民事行政案件專家咨詢網”等新平臺,特別是更自覺關注、投入到檢察大數據研發(fā)、適用中,主動跟進,向專家學者請教,把分散的、被動的實踐問題及時、主動轉化為預見性、系統性的研究課題、理論成果。三要“辦好刊”。理論研究成果最終要通過一定的載體來呈現,這個載體主要形式為理論刊物。一份高水平的刊物就是一個高質量的理論研究孵化平臺。檢察系統有《中國刑事法雜志》《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人民檢察》等法學知名期刊,有《檢察工作》《中國檢察官》《檢察論叢》等綜合知名期刊,一些地方檢察機關也有不同層次的理論期刊。這些都是引領檢察理論研究方向、展示研究成果、培養(yǎng)研究人才的重要陣地,要共同用心辦好,在嚴格質量標準的基礎上,切實加大對檢察人員發(fā)表文章的支持力度,提高用稿公信力和刊物品質,打造更多精品力作。四要“走出去”。創(chuàng)新與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協作共建,助力法學院校開設檢察學課程,鼓勵檢察業(yè)務專家到高校兼職從事檢察理論研究與實務教學工作。檢察系統內的專職研究人員則應到監(jiān)督辦案一線,采取掛職、交流鍛煉等形式,邊工作、邊研究,促進理論研究、成果轉化,引領深化檢察實踐。五要“請進來”。更加重視加強與法學界的交流合作,多同專家學者交朋友,加大理論研討、學術交流力度,拓展專家學者掛職交流和法律實習生規(guī)模,支持他們深入了解檢察監(jiān)督辦案,主動邀請參與檢察理論研究,重大研究課題還可以“揭榜掛帥”,相互支持、相互促進,共同繁榮、發(fā)展檢察理論和法學理論研究。我們也真誠地希望專家學者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檢察工作,關注支持檢察理論建設,共同推動人民檢察事業(yè)發(fā)展,共同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二)堅持因地制宜,突出研究特色。近年來,最高檢提出構建全員參與的“大研究”工作格局,各地都在抓落實。在具體推進中,既要全國“一盤棋”,也要注意契合實際、因地施策。要根據本地檢察工作實際、研究條件和研究能力,把握研究重點,找準研究方向。最高檢、省級院可以多研究一些宏觀、基礎性的問題,基層院可重點圍繞檢察實踐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深化研究。同時還要借助區(qū)域優(yōu)勢、發(fā)揮專業(yè)特長,開展特色研究。比如,受理互聯網、金融、知識產權、生態(tài)環(huán)境等案件多、實踐經驗豐富的檢察機關,要主動會同高等院校、專家學者組建專門研究團隊,打造該領域的研究品牌,形成規(guī)模效應。西部地區(qū)檢察理論研究正在努力跟進。要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協同有關地方檢察人員、專家學者開展理論研究交流合作。最高檢也要適當傾斜,針對性助力提升各地特別是西部地區(qū)的檢察理論研究工作整體水平。
(三)堅持研究與辦案相融合,提升研究質效。檢察理論的根基、沃土在檢察實踐、檢察辦案。各種疑難、復雜和新類型的問題,都深藏在發(fā)生的案件、辦案的實踐中。檢察理論研究要“接地氣”,就要懂得辦案和研究的辯證關系,圍繞辦案這個中心進行理論研究,以辦案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為研究的著力點,注重總結辦案規(guī)律,研究案件背后深層次的法律、法理、社會治理問題。同時,依托生動的辦案實踐,豐富、深化理論研究方法和成果,以辦案帶動研究,以研究促進辦案。要重點加強對檢察案例的研究。案例是法律規(guī)定、法的理論與司法政策運用、司法經驗引領有機結合的產物,案例里面有“乾坤”!總的來看,我們對案例尤其是指導性案例的研究、應用還差得遠!這些案例,檢察人首先要學習、研究,從形式到內容,多角度深入探究其社會意義、法治引領意義,既是理論創(chuàng)新,也為用好案例提供指導。最高檢司法案例研究院已成立3年了。最高檢日前決定,司法案例研究院業(yè)務工作同時接受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領導,以更自覺、更緊密參與、融入案例實務工作,檢、研攜手,把案例實務與研究工作進一步做實、做出成效,盡快跟上、趕上。
(四)堅持發(fā)揮“關鍵少數”作用,加強組織領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要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檢察理論研究開展得如何,各級檢察院領導是關鍵!領導干部要帶好頭,把實踐調研、理論研究作為必修課,發(fā)揮好以上率下的作用。勤總結、善研究的領導,才是“跟得上”、有能力的領導!近年來,各級檢察院領導領銜申報、承辦最高檢理論課題的越來越多,這是好現象。領銜就要“出征”,要帶頭組織科研攻關,積極將科研成果轉化為工作決策和辦案指導,切實發(fā)揮理論引領實踐的作用。要善于激發(fā)檢察人的研究熱情,善于發(fā)現、培養(yǎng)專門人才、專門力量,善于調動系統內外的研究資源,挖掘檢察理論研究的巨大潛力。要根據本地實際,將檢察理論研究成果納入對檢察人員的業(yè)績考評,對有重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轉化為司法決策的,給予充分的鼓勵,既培養(yǎng)更多檢察理論研究人才,又促進形成更濃厚的檢察理論研究氛圍。
黨絕對領導下的人民檢察制度90年輝煌歷程告訴我們,檢察理論研究始終是推動檢察事業(yè)不斷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基礎性工程。新發(fā)展階段、新的征程,我們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更加奮發(fā)有為、砥礪奮進,努力開創(chuàng)檢察理論建設新局面,推動新時代檢察工作高質量發(fā)展,以優(yōu)異成績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