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條 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shù)郊s定地點。
殷廣祿,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北京市豐臺區(qū)書法家協(xié)會理事,中國書畫雜志社特聘書法家。
作品入展全國第十屆書法篆刻作品展、首屆“孫過庭獎”全國行草書大展等,并被中國文字博物館、杜甫草堂等多家機構收藏。出版《殷廣祿行書滕王閣序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