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監(jiān)護人將監(jiān)護職責委托給他人的,監(jiān)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受托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吳雪,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理事,安徽省文聯(lián)主席,安徽省書法家協(xié)會主席,安徽大學兼職教授。
作品多次入選全國性展覽并被中國美術館、西安碑林等機構收藏。先后在甘肅美術館舉辦個人書法展覽,在滁州舉辦吳雪書歐陽修滁州詩文作品展覽,在安徽省博物館舉辦《翰墨情懷——吳雪書法作品展》,在深圳關山月美術館舉辦《春天的故事——吳雪書法作品展》。2008年榮寶齋出版《吳雪書法作品》集,2013年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中國夢——吳雪書法長卷》?!吨袊囆g報》《中國書法》《書法》《書法報》《中國書畫報》等均對其作品進行過專題評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