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制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后,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姚義建,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中國行草書法研究院副院長,中國書法協(xié)會書法考級高級注冊教師,中國楷書藝術研究院研究員,中國新聞出版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北京詩詞學會書畫委員會委員,北京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北京豐臺區(qū)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書法作品榮獲“江山如畫”第十屆北京電視書法大賽三等獎;永遠的豐碑第九屆北京電視書法大獎賽三等獎;全國第十四屆“廬山杯”書法大獎賽銀獎;入中書協(xié)展及全國性書法展共計2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