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制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
“書·法”活動以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開筆,未來將對準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條 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
高寶玉,中國硬筆書法協(xié)會主席團委員,常務副秘書長;中國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刻字硬筆書法委員會委員;北京書法家協(xié)會理事;北京市機關書法家協(xié)會副主席;北京大學校友書法協(xié)會副會長。
七十年代參加中國書畫學校學習,八十年代在北京師范大學學習期間得啟功先生教誨,九十年代初入北京大學首屆書法藝術研究班。書法作品多次入選全國和中日韓書法展、韓國論語碑林等,并被外交部、中國駐比利時王國大使館等國內外機構收藏。楹聯(lián)作品多次在全國征聯(lián)中獲金獎、銅獎,先后為北京香山植物園、河南龍湖等多地景區(qū)創(chuàng)作楹聯(lián)書法作品。出版有《硬筆隸書寫法》《中外名言警句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