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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劉中全 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近日出臺《關于加強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圍繞“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制度體系、提升執(zhí)法司法效能、增強服務能力和強化人才培養(yǎng)”5個方面提出20條具體措施,努力為推動吉林高質量發(fā)展明顯進位、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據了解,20條具體措施包括健全涉外法治工作機制,組建省委依法治省辦涉外法治協調小組,統籌推進涉外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強化責任落實,將涉外法治納入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內容,推動各部門抓好本領域涉外法治工作。加快推進涉外重點立法項目,完善涉外法規(guī)規(guī)章及規(guī)范性文件審查機制,對扭曲市場競爭、阻礙公平貿易的不合理規(guī)定予以修改或廢止。完善域外法查明機制,加強域外法查明機構建設。打擊涉外違法犯罪行為,完善涉外案件審判機制,強化企業(yè)涉外法律風險防范,制定企業(yè)境外風險防范國別指引,有效防范投資、貿易法律風險。打造吉林省“一帶一路”涉外法律服務中心,探索建立集律師、公證、仲裁、司法鑒定等為一體的綜合性涉外法律服務平臺。推進延邊東北亞國際商事爭端解決中心建設,完善具體運行方式和規(guī)則,建立健全東北亞區(qū)域涉外商事糾紛訴訟、調解、仲裁有機銜接的爭端解決服務保障機制。加強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建設,重點培育面向東北亞、服務共建“一帶一路”的全國知名仲裁機構和律師事務所。
編輯:高弼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