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首先要明確“屬于誰、為了誰、依靠誰、保護誰”的基本問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馬克思主義法治中國化最新成果的顯著標志,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義。2020年11月1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體現(xiàn)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绷暯椒ㄖ嗡枷牖卮鹆诵聲r代加快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系統(tǒng)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
一、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人民
“人民”在馬克思主義法學的論域中始終處于“主體性概念”。馬克思說:“只有當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覺表現(xiàn),因而同人民的意志一起產(chǎn)生并由人民的意志所創(chuàng)立的時候,才會有確實的把握。”新時代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的關鍵,就是要實現(xiàn)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tǒng)一。全面依法治國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必須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發(fā)揚人民民主、集中人民智慧、體現(xiàn)全體人民共同意志、得到廣大人民擁護。
建立在民主基礎上的法治,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法治。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本質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保障形式民主與實質民主的有機統(tǒng)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以人民為主體的法治道路。黨領導人民實施全面依法治國,既體現(xiàn)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又體現(xiàn)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主體地位,也保證了人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這是我們的制度優(yōu)勢,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區(qū)別于資本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
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力量和實踐主體。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堅持人民司法為人民,依靠人民推進公正司法,通過公正司法維護人民權益。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加快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就要充分調動人民群眾投身依法治國實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
二、全面依法治國的立場在人民
馬克思主義法學以堅定的階級立場站在人民一面,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每一種法治形態(tài)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論,每一種法治模式當中都有一種政治邏輯,每一條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種政治立場”。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貫穿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形態(tài)、法治模式和法治道路的一條主線。
人民立場事關法治建設的根本問題。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站穩(wěn)人民立場,把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法治建設永恒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樹立法治為民的基本理念,必須使法律及其實施充分體現(xiàn)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fā)人民創(chuàng)造力,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人民意愿,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zhí)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規(guī)范、不嚴格、不文明的執(zhí)法損害人民群眾利益,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
“群眾”的理念是人民立場的具體體現(xiàn)。“站在群眾的一面”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則,是相一致的。2014年1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指出:“我們要處理好維穩(wěn)和維權的關系,要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016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綜合施策,下大氣力處理好信訪突出問題,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2017年7月,第八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召開前夕,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強調,“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要堅持把信訪工作作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要切實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鞍讶罕姷暮侠砗戏ㄔV求解決好”集中體現(xiàn)了習近平法治思想蘊含的群眾觀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把群眾的合理合法訴求解決好”的重要論述,為新時代推進人民信訪工作法治化,正確處理維穩(wěn)與維權的關系,實現(xiàn)社會治理法治化,提供了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
三、全面依法治國要走群眾路線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方法,就是要把黨的群眾路線貫穿到治國理政全部活動之中。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成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黨的群眾路線成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有效方法。2018年8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強調指出:“黨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F(xiàn)在,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huán)境等方面延展。人民群眾對執(zhí)法亂作為、不作為及司法不公的意見比較集中,這要成為我們厲行法治的聚焦點和出發(fā)點。”這就需要廣泛聽取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深入了解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的實際情況和效果,了解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新期待、新需求,把解決了多少問題、人民群眾對問題解決的滿意度作為評判法治建設成效的標準。
群眾路線提供了法治工作的科學方法。2013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楓橋經(jīng)驗’的重大意義,發(fā)揚優(yōu)良作風,適應時代要求,創(chuàng)新群眾工作方法,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把‘楓橋經(jīng)驗’堅持好、發(fā)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017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真正把解決信訪問題的過程作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的過程”。2019年1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進一步強調,“要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堅持社會治理為了人民,善于把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新技術新手段結合起來,創(chuàng)新組織群眾、發(fā)動群眾的機制,創(chuàng)新為民謀利、為民辦事、為民解憂的機制,讓群眾的聰明才智成為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的不竭源泉”。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nèi)部矛盾有效機制。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順暢和規(guī)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xié)調、權益保障通道”。把尊重民意、匯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的理念貫徹在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的全過程。
群眾路線使得法治獲得了群眾的信任和服從。習近平同志在任浙江省委書記期間曾經(jīng)指出:“群眾對領導干部越信任,一些矛盾和問題就越容易解決。要群眾信任領導不僅僅是靠權力,更重要的是靠你的人格魅力和工作能力,靠你做群眾工作的方法和本領?!弊呷罕娐肪€既能獲得人格魅力和工作能力,又能從實際出發(fā)、調查研究,找有利于群眾訴求的事實和法律依據(jù),就能獲得群眾的認同。
當前,立法、執(zhí)法、司法、普法方面還有許多薄弱環(huán)節(jié),有一些人民群眾不滿意甚至意見很大的地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創(chuàng)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提出,“發(fā)揚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優(yōu)良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決突出問題”。群眾的訴求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據(jù),必須經(jīng)過調查研究才能得以認定。要讓“信訪聽證會”發(fā)揮作用,必須把事實查清,否則“信訪聽證會”流于形式,解決不了問題;而要讓“信訪聯(lián)席會”發(fā)揮作用,同樣必須走群眾路線,把事實查清,否則難以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要把群眾的合理合法訴求解決好,必須堅持群眾觀點,獲得群眾訴求的合理理由,實現(xiàn)情、理、法的有效溝通,讓群眾有效參與矛盾化解,以改進法治工作作風。
(作者:祝列克,系陜西省政協(xié)副主席、陜西省法學會會長)
編輯:王晨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