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承源
女主播向一位粉絲多次轉賬“520”“1314”等金額,“奔現(xiàn)”時卻因“真人與照片、視頻不符”被甩,要求對方寫下4萬元借條……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該院二審審理了這樣一起特殊的“愛情官司”。
梅某通過某“游戲開黑+語音聊天”網(wǎng)絡平臺認識女主播夏某,并發(fā)展成為“戀愛”關系。在兩個月的時間里,梅某多次向夏某轉賬,共計3萬余元。同時,梅某還給夏某刷禮物“打賞”,向其所駐平臺充值共計10多萬元。
夏某收到打賞后,也陸續(xù)向梅某轉賬,其中包括“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金額,合計約4萬元。
兩人見面后,梅某覺得夏某本人與照片及視頻中所見不符,提出分手,夏某要求梅某對之前她的轉賬出具借條。梅某在微信中向夏某發(fā)送了如下信息:“梅某于2020年7月15日向夏某借款40000元整,于2020年10月1日前還清,如不歸還梅某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因梅某未按約還款,夏某催要未果,遂起訴至法院。
對于夏某的說法,梅某辯稱,案涉款項4萬元是自己通過平臺向夏某刷禮物打賞后的返點。
一審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雙方在戀愛期間的經(jīng)濟往來結算后,由梅某在微信上予以明確認可,可證明雙方存在借貸合意,成立民間借貸關系,故梅某應按約履行還款義務。一審法院判決,梅某向夏某還款4萬元。梅某不服,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南京中院認為,梅某與夏某相識于某網(wǎng)絡平臺,梅某多次通過平臺以充值方式向夏某打賞,因梅某認為夏某利用網(wǎng)絡平臺提供虛假信息詐騙,向公安機關報警且已立案偵查,故本案存在經(jīng)濟犯罪嫌疑,應當裁定駁回起訴,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編輯:李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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