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算命大師”網絡行騙“算來”刑罰
本報訊 許多人在生活、工作中遭遇不順時,喜歡尋找“高人”指點,而騙子往往利用人們破財消災的心理實施詐騙。近日,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20歲女生小宋,曾在網絡上看到一個算命的廣告,出于好奇,小宋加了這位算命女子的微信。小宋支付了199元并提供了自己的生辰八字,不久后便收到了自己的算命結果。半年后,因為對自己的生活狀態(tài)不滿意,小宋又想起這位算命女子,抱著試一試的心態(tài),小宋再一次與這位算命女子聊了起來。聊天過程中,算命女子說算出小宋身上有“鬼”,需要“做法事”來幫小宋“驅鬼”,但需要小宋支付5000余元。小宋隨即向家里借了錢,盡管在支付界面系統提示“該交易存在危險,被多人投訴”,可是頭腦發(fā)熱的小宋卻不管不顧,換了個轉賬方式將錢分三筆打入了對方提供的賬戶。
算命女子之后發(fā)來幾張模糊的“法事照片”,承諾給小宋的“驅鬼物品”卻一直沒有寄來……接下來的時間里,該名算命女子又以幫助其挽回感情需要“做法事”為由,向小宋索要費用9000元,之后便失聯了。小宋這才反應過來自己被騙,隨即報了警。
經公安機關偵查發(fā)現,微信上的這位算命女子,實際上是被告人戴某、李某二人經營出來的形象,由戴某在網上發(fā)布廣告吸引被害人,在獲取被害人具體信息等情況后提供給李某,李某總結出話術反饋給戴某,戴某據此以算命、改風水等封建迷信形式行騙。在此詐騙套路下,有5名被害人上當,共計被騙取5.7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戴某、李某經事先通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實施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最終判處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記者 余建華 通訊員 陳嘉燁 陳靜璇)
編輯:李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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