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海博:本院受理原告陸星妤與被告奚海博離婚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蘇0681民初7959號民事判決書及訴訟費催繳通知書。判決要點如下:不準原告陸星妤與被告奚海博離婚。本案受理費依法減半收取120元、公告費400元,合計520元(原告已預交),由原、被告共同負擔。
啟東市人民法院
奚海博:本院受理原告陸星妤與被告奚海博離婚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蘇0681民初7959號民事判決書及訴訟費催繳通知書。判決要點如下:不準原告陸星妤與被告奚海博離婚。本案受理費依法減半收取120元、公告費400元,合計520元(原告已預交),由原、被告共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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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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