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智:本院受理靳新榮訴你運輸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jié),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冀1121民初192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孟德智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nèi)給付靳新榮運費15000元。案件受理費175元,由孟德智負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則發(fā)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棗強縣人民法院
孟德智:本院受理靳新榮訴你運輸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jié),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冀1121民初192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孟德智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nèi)給付靳新榮運費15000元。案件受理費175元,由孟德智負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則發(fā)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棗強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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