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強:本院受理的原告韓明興訴被告盧強、蘇州蘇馬體育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市中心支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案號為(2024)遼0102民初23193號],已審理終結。上訴人韓明興就(2024)遼0102民初23193號民事判決書提起上訴。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上訴狀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次日起15日內,逾期將依法審理。
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qū)人民法院
盧強:本院受理的原告韓明興訴被告盧強、蘇州蘇馬體育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市中心支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案號為(2024)遼0102民初23193號],已審理終結。上訴人韓明興就(2024)遼0102民初23193號民事判決書提起上訴。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上訴狀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次日起15日內,逾期將依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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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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