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粵1403民特39號本院于2025年7月1日立案受理了申請人陳碧方申請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請人陳碧方稱,被申請人羅立華從2018年9月23日最后一次在村委會見面后再無聯(lián)系,2019年6月羅立華家人陳記明前往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qū)分局水車派出所報警羅立華失蹤,無法找回。后2023年1月18日,羅立華家人陳忠再次報警羅立華失蹤無果,被申請人下落不明已超過6年。下落不明人羅立華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本院申報本人具體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逾期不申報的,下落不明人羅立華將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羅立華生存現(xiàn)狀的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將知悉下落不明人羅立華情況,向本院報告。特此公告
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qū)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