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冠飛:本院受理原告唐紅妹與被告劉冠飛離婚糾紛一案【案號:(2025)粵1803民初3617號】,因你去向不明,無法以其他方式送達?,F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民事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證據副本、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民事裁定書和廉政監(jiān)督卡等材料。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內,逾期未提交視為放棄答辯和舉證的權利。本院定于2025年7月29日10時30分在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qū)人民法院第七審判庭進行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審理。
特此公告。
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qū)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