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蘇0623民初2062號 殷鶴銀:本院受理的原告田華與被告殷鶴銀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起訴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100000元;2.判令被告以100000元本金為基數,支付自2025年3月3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提出答辯狀期限及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并定于2025年7月22日9時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不到庭將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如東縣人民法院
(2025)蘇0623民初2062號 殷鶴銀:本院受理的原告田華與被告殷鶴銀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起訴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100000元;2.判令被告以100000元本金為基數,支付自2025年3月3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提出答辯狀期限及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并定于2025年7月22日9時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不到庭將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如東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03日
本公告從法治網、法治號下載